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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校园饮用水安全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6 74321 次浏览

学校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健康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管理,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广大师

一、 加强对各类饮用水的管理

(一)桶装饮用水的管理

1 、桶装饮用水进入校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的产品。②产品质量、标识等符合标准的产品,桶装饮用水标识上标注 QS 标志。③经卫生监督部门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 C 级以上企业的产品。④生产企业具备必要的出厂检测条件和能力。⑤必须具备出厂检验合格证的产品。

2 、所有产品必须按规定索取以下证件:生产加工企业及经销企业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相关部门提供的生产厂家具备检测条件与能力的证明;每批次供应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每年必须索取至少 4 份质监或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对已取得 QS 认证的产品、免检产品、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C级以上企业的产品,要索取相应证书或相关部门提供的确认证明。上述相关证件不齐的饮用水不得进入校园。

3 、学校应落实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安排封闭式场所单独存放,并对索证情况和检验报告情况进行专门记录。

4 、学校必须按规定请专业人员定期对桶装饮用水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并在清洗消毒后抽检饮水机龙头水。

5 、凡发现桶装水标签不全、颜色异常、气味不正、口感不纯或已启封的水,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封存 , 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

(二)学校自备水的管理

1 、自备水水源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足、便于防护的水源,并经县卫生监督所水源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 、加强水源的防护,划定生活水源保护区,设置固定告示牌,水井、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井口建有井台,水泵房加门加锁,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3 、学校应落实专人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及环节的安全质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定期检测和检修制度 , 规范操作规程,落实防范措施,保证供水水质安全卫生。特别是要注意寒、暑假期和其他节日长假后自备水水源的消毒和自来水管网的清洗工作。

4 、应设立自备水管理员,专门负责清洗、消毒等管理工作。对采用人工投加消毒剂消毒饮用水的学校,要摸索规律,正确掌握消毒剂的用量,科学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尽快接通市政供水。学校自行安装的水质净化处理装置必须有卫生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 、遇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县教育局。

6 、严禁用于绿化灌溉、厕所冲洗、车辆洗涤、工业用水等非生活饮用自备水用于学校师生的生活饮用 , 标注清楚生活饮用水和非生活饮用水龙头 , 严禁将生活饮用水和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连通。

(三)其他饮用水的管理

采用市政直供管网水的学校,必须制订水厂停水或检修停水的应急预案。加强对低位蓄水池和高位水箱等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管理。注意管道维护,增强饮水安全意识。

使用锅炉烧水的学校,安装的锅炉必须经县质监部门审批,并使用茶桶装水饮用,茶桶要定期清洗消毒。要积极制订并落实预防烫伤的措施。寄宿制学校要确保学生晚间饮用水。

学校购置使用的瓶装纯净水要有厂址、厂名、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有 QS 标志,购买时要索证。

二、有关管理要求

1 、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有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生活饮用水质量和卫生工作。专职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一旦发现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病症时,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查明病因,待排除有碍饮用水卫生病症或治愈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2 、选择报告备案。学校应将自备水水源、输水、消毒情况及选用的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厂家、品牌情况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县教育局备案。

3 、做好台帐记录。严格执行桶装饮用水的索证规定、自备水的清洗消毒规定等,并做好专门记录。

三、加强饮用水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

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饮水卫生习惯,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安排饮用水安全知识专栏、板报,在学生供水处设置警示牌,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有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置办法等。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学校饮用水安全的知识,希望可以对感兴趣的您有帮助,你还想知道更多有关用水安全等相关知识吗?请继续关注佰佰安全网接下来的更新吧。